【推薦序】 守護作品不致在流轉中散失/黃文英 創作前後,影視IP權利工程的藍曬圖/吳珮慈 創作之外的那些故事/黃熙 寫在這本令人頭痛的「奇書」之前/陳伯任
【推薦語】李烈、林秀赫、孫介珩、黃文英、雷輝、顏蘭權
【自序】攜手展開IP開發迷人的冒險旅程/黃秀蘭
第一章:影視IP開發之風險與授權 一、IP是什麼? 二、何謂IP開發? 三、IP開發的素材選擇 (一)素材源自當代的著作——需經授權 (二)公共財——無須授權 1.社會的習俗儀式 2.歷史事件之改編 3.文學公共財之改編 四、IP開發的改編與授權 (一)重製與改作 (二)授權條件須完整 (三)以轉讓取代授權——以劇本開發為例 五、IP授權開發之商業談判 (一)IP與原創故事/紀錄片原型人物 (二)原著授權與影集續季 (三)原著授權方的配合義務 (四)影集改編舞台劇——以《我們與惡的距離》為例 六、法律風險之控管 (一)影視侵權案訴訟中,如何授權 IP改編 1.三麗鷗「酷洛米」角色的侵權案進行中,可否授權 IP改編 2.電影《周處除三害》訴訟中授權改編韓國版 3.公視影集《聽海湧》訴訟中於平台上架 4.法國電影《感謝上帝》上映前被聲請禁制令 5.《世紀血案》電影引發授權爭議 (二)IP開發之法律避險 (三)本土 IP跨海開發受挫案例 七、IP開發實際案例 (一)開發本土影視IP實例——電影《搜查�q公圳》 (二)《少年PI 的奇幻漂流》 1.小說改編為音樂劇與電影 2.原著作者宜採取之授權型態 (三)文學作品——以《臺灣漫遊錄》授權改編為例 1.選擇授權一家或多家製作公司 2.原著時代背景之影像重現 3.《臺灣漫遊錄》影視改編入選金馬創投 八、結語
第二章:IP開發的商業模式與案例解析 一、IP開發跨界改編 (一)IP改編之商業模式 1.製作公司翻拍外國影視作品之授權關係 2.編劇改編原著之風險 3.IP原著作者承接改編授權責任 4.原著作者有無返還授權金之義務 5.IP全面改編後,如何與原編劇切割 (二)影視改編先簽訂備忘錄 (三)IP開發創造之權利 1.編劇可否要求影片收益之分潤 2.演員之表演著作權與利潤 (四)如何落實投資方之優先投資製作權 1.製作公司拍攝續集之兩難 2.委製/投資方優先權之約定與執行方式 二、解構台灣影視實務案例 (一)IP開發案例探討——原創故事需否一併授權或轉讓 1.原創故事授權改編影集可否再改編舞台劇 2.編劇未轉讓原創故事,製作公司可否轉讓給平台? 3.製作公司「無權處分」原創故事之效力 4.編劇如果不承認無權處分,平台可否取得原創故事之權利? 5.解決方案:三方達成協議 (二)真人真事改編之IP轉讓實例 1.動畫公司取得真人真事改編權 2.影視製作公司希望移轉改編權 3.律師規劃三方解套方案 4.製作公司與動畫公司達成共識 5.迂迴取得IP改編權之關鍵因素 三、結語
第三章;原著改編之多層次授權關係 一、IP開發之授權關係 (一)IP開發之多層次授權 (二)IP開發思維應納入合約設計 二、合約談判中如何確立授權範圍 (一)授權標的之範圍 (二)影視作品角色人物IP之獨立授權 (三)IP授權範圍涵蓋行銷素材 (四)原著改編影集增添新角色——以影集《模仿犯》為例 三、授權條件 (一)專屬授權、獨家授權、非專屬授權之意義與法律效果 1.如何選擇授權型態——專屬授權或獨家授權 2.授權型態不能同時併存 3.IP權利人專屬授權後,可否再轉授權? (二)影視改編之授權地區 1.授權地區之範圍——拍攝地、製作地 2.影視改編區分地域專屬授權 3.電影跨國改編的授權實例 4.台灣影視作品海外改編:以授權地區分隔市場 5.影視改編權之移轉——授權或轉讓? (三)授權金 1.授權金條件 2.授權金支付方式 3.期權協議制度(Option Agreement) 4.原著作者可否參與票房的分潤? 5.授權金與各授權條件的連動關係 6.原著作者授權金與周邊商品分潤 (四)授權期間 1.授權期間的延長 2.提前終止授權,已完成素材之權利歸屬 (五)授權語系 (六)IP開發與商標授權 1.IP改編之商標授權 2.商標圖像授權金之交換條件 3.授權期滿後——商標權需否讓與原權利人? 4.商標權讓與原權利人,需否支付轉讓金 四、結語
第四章 原著IP授權改編的合約談判策略 一、原著IP之授權改編 (一)音樂劇之改編——以幾米繪本《地下鐵》為例 1.音樂劇授權演出之場次約定 2.音樂劇DVD 與影視作品有無競爭關係? (二)漫畫改編——以《神明便利商店》音樂劇為例 (三)影視作品改編音樂劇之配樂授權 (四)紀錄片IP開發之受訪者授權範圍 1.紀錄片授權範圍涵蓋放映與行銷 2.紀錄片改編劇情片之授權 3.紀錄片授權對象須包含發行商、投資方、製作公司 二、忠於原著?談授權改編之界限 (一)原著授權與改編界限 (二)英國童書《紅噗噗與藍嚕嚕》原著作者之改編要求 (三)原著作者「審查權」或「確認權」? (四)原著作者改編之限制 1.授權改編之限制原因 2.日本報導文學《覺醒》改編電視劇侵權案 3.合約限制改編範圍之方式 三、跨國改編之授權關係 (一)電影《不能說的秘密》之授權改編 (二)電影劇本與影片之授權——以《想見你》為例 (三)影視作品跨國翻拍之授權分析 1.台灣電影授權翻拍日本版之授權範圍 2.台灣電影《消失的情人節》授權翻拍日本版之再授權——模擬談判案例 3.原著與改編作品IP之競爭效益 4.衍生作品之IP改編授權金 (四)以日本伊藤潤二漫畫改編台劇《聰明鎮》為例 1.漫畫改編影集之IP 2.原著IP授權影視改編之轉授權 3.台灣的製作公司可否製造周邊商品? 4.確保IP開發授權完整性之措施——避免IP授權鏈中斷 四、改編授權的權限爭議——製作公司或發行商可以授權? (一)製作公司與發行商同時洽談改編之授權計畫 (二)發行商有無權利洽談IP開發 (三)發行合約的授權範圍 (四)IP開發權限宜由製作公司掌控決定權 (五)製作公司拒絕簽約有無締約過失之責任 五、角色圖像IP經營管理之權利布局 (一)角色圖像如何發展IP 1.委託授權外部IP公司經紀管理 2.自行設立專屬IP管理公司 (二)圖像IP經營投資型態與商業談判 1.投資入股 2.合資設立新公司 3.合約擬訂退場機制降低風險 六、 創作與商務雙軌協作並行之IP開發模式——以《勸世三姊妹》音樂劇為例 (一)《勸世三姊妹》舞台劇IP之商務合作 (二)跨國商業合作及IP改編 七、結語
第五章 跨國IP開發之合資與合製關係 一、影視作品跨國改編之合作型態 (一)跨國IP開發——單純授權改編、共同投資、合資及合製 (二)原著跨國授權之IP開發 二、影視跨國合製合資 (一)國內影視投資方 (二)跨國投資之合約關係 1.台灣的製作公司需否與外國的公部門直接簽約? 2.台灣製作公司需否與外國投資公司簽約? (三)投資之資金處理 1.資金統一存放地點 2.影視國際合資之資金專戶 3.跨國投資之財務審計權 4.補助款可否作為製作公司之自有資金 5.跨國資金募集不足之處理 (四)合約機制與法規之歧異 (五)跨國投資合約如何簽訂? 三、跨國合製 (一)跨國分工項目之分配 1.以台日合作霹靂多媒體《東離劍遊紀》電視劇為例 2.電影《青春18×2通往有你的旅程》之合約連動配合 3.電影置入性行銷之跨國合作 4.原著授權之取得——以〈青春18×2日本慢車流浪記〉為例 (二)跨國合資/合製之權利分配模式 1.「收益分配」與「權利共享」可以分別處理 2.跨國合資之權益分配模式 3.投資方分潤權屆期,可否由製作公司承接 4.投資方行使電影權利應選定代表人 5.投資方共有的影片權利範圍 6.跨國投資之署名權 7.投資方之影片發行權 8.投資方公司結束營業之剩餘IP財產分配 (三)IP新權利與收益之分配 (四)跨國投資的回收比例 (五)跨國收益分配方式 (六)影視跨國投資之預算超支 四、國際合資/合製之違約風險 (一)違約風險 (二)不可抗力造成之違約 (三)開發期間製作內容之權利歸屬 (四)影視開發合作終止,內容權利之回贖權 (五)國際合作之違約訴訟程序 1.合約準據法 2.管轄法院之考量 五、結語
第六章 原著IP改編進化與分潤 一、電影IP再進化:權利移轉與合約關係 (一)影視IP的長期布局:電影系列化發展建構IP宇宙 1.台灣《角頭》系列電影第一至五部 2.《粽邪》系列電影第一至四部 (二)電影IP開發:角色、情節與場景之小IP再進化 1.電影《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 2.劇集《俗女養成記》第二季之授權 (三)IP開發之包裹式授權 二、開發原創的故事之權利歸屬 (一)編劇經紀公司與電影製作公司之合作——以電影《罪後真相》為例 (二)開發原創故事共有IP之授權 (三)IP合作之利潤分配 1.作家授權小說改編為影視作品 2.原著漫畫改成動畫/真人版電影 (四)改編授權之素材 三、圖像授權IP開發 (一)圖像授權改編成為動畫 (二)圖像授權衍生周邊商品之分潤 (三)插畫家於圖像授權後之運用權限 四、文學作品影視化的長尾效應 (一)《做工的人》小說改編影集 (二)《俗女養成記》改編之授權鏈 (三)《我吃了那男孩一年的早餐》改編電影 (四)製作公司可否直接請原型人物授權 五、影視IP之分潤 (一)影視收益投資方分潤之排序 1.投資方分潤排序 2.原著授權之分潤 (二)IP開發延續生命週期產生之利潤 (三)周邊商品分潤暨權利共享——以圖像作者為例 1.原著作者參與周邊商品設計 2.原著作者未參與周邊商品設計可否分潤? (四)衍生商品授權分潤 (五)分潤結算週期及方式 1.台法投資合製——影片發行之分潤 2.台日投資影片之收益分配 3.電影《聶隱娘》投資方之分潤 (六)原創作者可否追加請求影視IP開發分潤? 1.傳統改編方式:原著作者或編劇進行劇本開發之授權金 2.原著作者及編劇不平而鳴 3.韓國影集《魷魚遊戲》——編導黃東赫之賣斷酬勞 4.影音串流平台崛起後,原著作者爭取分潤 六、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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