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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連載】

要命的驚嘆號

 

「怎麼穿得這麼黑?」

「對啊,最近比較黑。」

 

這不是契訶夫(Chekhov)《海鷗》開場白,是我路過捷運大安站聽到兩名女子的對話。

問話的女子站在騎樓底下,被問的正要步入站口,一襲素黑洋裝的她並未因突如其來的「問候」變臉或稍稍停下腳步,倒是我這個無意間耳聞的路人為之回味不已,揣測著兩人的關係與當下各自的心情。

不管從社會語言學或心理語言學切入,「怎麼穿得這麼黑」解讀為「不以為然」應不為過。它有點衝,帶著不認同(「品味出了什麼問題?」或「參加喪禮嗎?」),嚴格來說不是問句──發話者並不想知道原因──而是帶著否定的評語。因此落於文字應是「怎麼這麼黑!」驚嘆號不代表她大聲嚷嚷(語氣其實很冷),而是同時傳達「意想不到」與「不敢苟同」。

或許我想太多。就文化風俗來看,如上問候實不足為怪。根據我太太,一個在台北定居三十多年美國華僑的說法,台灣人講話就這麼直接。不只一次,在公車上或十字路口,陌生婦人會主動勸她臉上的青春痘不可放任不管,說完還熱忱地提供偏方。每回她都不知該發怒或發噱。有一次真的試了偏方,其結果和我試過無數次防禿洗髮劑一樣,當然沒效。近幾年她坐捷運時倒是沒再遇上貴人,她問我:「台灣人變文明了,還是因為我老了,沒救了?」結婚三十多年,早已明白這種帶有陷阱的選擇題最好不要回答。

 

想太多

 

                「妳為何總是穿黑的?」

                「我在為我的生命哀悼。我不快樂。」

 

        《海鷗》以此起拍頗有一錘定音之效,預告貫穿全劇既傷感卻又嘲弄傷感的雙重基調:不單是這位老穿著黑服的人物,其他角色同樣不快樂,不是為了青春已逝、愛情沒著落或理想未得實現,便是耽溺於人生不適足的情結裡。這些人可憐之餘也著實可笑。然而,只看到可憐的一面,恐怕是被他們的扭捏作態給矇騙了;若覺得他們不過是可笑的小丑,便忽略了姿態背後的深沉悲哀。

那天路過捷運站時心情低落,正陷入自憐之中,兩名女子的對話猛然將我的意識揪回現實,隨即又跨越時空飄到十九世紀末俄羅斯。《海鷗》把人物寫得活靈活現,而大安站前真實人生的心戰攻防則有如戲劇,足堪推敲。

我們都知道「今天穿得好藍」或「今天穿得好綠」效果差不多,沒有明顯貶抑之意,除非某人之於顏色持有固若金湯的定見。不過,「怎麼曬得這麼勻」和「怎麼曬得這麼黑」兩種打招呼方式,勢必帶給受話者截然不同的感受。因此當甲女說「怎麼穿得這麼黑」,我猜她不是不擅應對,便是對黑衣女子帶點敵意。我至少確定兩人關係雖熟但有點緊張,絕非相互扶持的密友。

黑衣女子的回應更耐人尋味。解讀「對啊,最近比較黑」,若短話長說即:「老娘就是要黑,要妳管?有人在大庭廣眾下這麼打招呼的嗎?我雖錯愕不爽也絕不願為妳的意見駐足半秒,反而我面帶微笑,完全不把妳和妳的色調美學當一回事。」長話短說就是「關妳屁事」。如此解釋,這句話較像是回嗆:「對啊,最近比較黑!」但於此驚嘆號實屬多餘,因為它將讀者依脈絡玩味的空間給剝奪了。

或者黑衣女子最近心情真的比較黑,儼然契訶夫筆下人物重現於廿一世紀台北街頭。萬一有人說,哪那麼嚴重,今年夏天流行黑嘛──以上揣想便很無聊,只是我個人對語言過敏罷了。

前幾天早上醒來走到客廳,正要轉進廚房倒杯水,發現太太出門前在餐桌留下的字條,上面用英文寫著 “Clothes!”(衣服!),看得我怵目驚心。她要我記得把冬衣送到乾洗店──意思我懂,但驚嘆號有必要嗎?不意隔天早上她又來了:“Garbage!”(垃圾!)我再度心跳加速。你或許以為我神經衰弱,我是神經衰弱,但晨起便有人以驚嘆號問安,就像夜半有人敲門,不免見之不祥吧。

我決定跟她談談。

 

「妳對人生有什麼不滿嗎?還是,妳對我有什麼不滿?」

「怎麼啦?」

「為什麼妳這幾天寫字條給我都在結尾加了驚嘆號?」

「有嗎?」

「你看這張!還有這張!」

「我沒注意到。」

「沒注意到更可怕了。妳在潛意識裡罵我是垃圾嗎?」

「哪有?我只是提醒你丟垃圾。你知道我鼻子很敏感,而垃圾又那麼

臭。」

「確定沒有把妳對垃圾的嫌惡轉嫁成對我的嫌惡?如果妳只是提醒我丟垃圾,應該寫 “Don’t forget the garbage, dear”,或至少縮寫為 “the garbage, please”。看看妳怎麼寫的,不但少了 ‘the’,後面還加個驚嘆號,我們還能一起生活嗎?」

「你現在是為了驚嘆號和介詞跟我鬧離婚嗎?」

    「T-H-E不是介詞,是定冠詞!」

 

五體投地

 

        多年開設創作課的心得,有沒有才氣不是重點,令我痛苦的是多數學生連基本格式都搞不清楚,彷彿沒吃過豬肉也沒看過豬走路的初生兒。不可思議,他們讀過不少劇本,卻不知劇本該長什麼模樣。更讓人氣餒的是,中文標點符號在他們的大作竟獲得前所未有的解放。

學生給標點不是太吝嗇就是過於揮霍。

寫完一句,沒句點;寫了半頁段落,標點不願施捨一個。(當然,學生之中或有喬伊斯或王文興等級的天才,是我有眼無珠。)標示引號於繁體中文、簡體中文或英文各有各的方式,但凡一以貫之我意見不大,不過這些活寶卻時常在同一篇大作三種混用──標點無國界,大概就這麼回事。

許是網際網路、崇尚快而不準的時代使然,一般同學使用刪節號(……)通常少了三點(…),也可能受現下流行的誇飾語法影響,有的刪節號竟然多了好幾點(…………)。每回看到這些我總是落入時不我與或我不與時的迷惘之中,無論答案如何,還有資格指導這些從標點符號就顛覆我三觀的學生嗎?

至於驚嘆號,他們絕對是暴發戶,寫劇本猶如畫漫畫,人物稍有情緒便驚嘆一下。二十一世紀可謂驚嘆的年代,驚嘆號已氾濫成災,導致批判濫用驚嘆號的文章也已氾濫成災。本章節既是現象分析,亦為現象之一。英文 “bangorrhea” 指濫用驚嘆號:前面 “bang” 指巨大聲響,猶如漫畫裡常見之「砰」,字尾 “rrhea” 源自拉丁文,意指「流動」、「如溪水」,直譯為中文即「驚嘆號狂瀉症」。

哎喲!好痛!天啊!媽的!這些驚嘆號可以忍受,咱們不用那麼挑剔。但描寫打招呼時要小心。「你好!」──不建議,除非中間隔著一條河或一座山。「嗯!」──更為不妥,好像上大號。通俗小說或電視劇本常出現「媽!我回來了。」還有更糟的「爸!媽!我回來了!」──天啊,有人這樣喊爸喊媽的嗎?希望他們心臟病發不成?除非角色失蹤多年後終得返家且父母並未料想奇蹟發生,或是為了來點驚奇或暗含指責,否則任何人叫喚任何人都不應如此激動。

有些驚嘆號少不得。加拿大魁北克有個人口1,471人小鎮叫 “Saint-Louis-du-Ha!Ha!”。注意,有兩個Ha、兩個驚嘆號,若要表示這個鎮名很好笑得這麼寫:“Saint-Louis-du-Ha!Ha! Ha!”。有些,但極少數,驚嘆號令人讚嘆。最為人稱頌者莫過於法國作家雨果(Victor Hugo)的例子。《悲慘世界》於法國出版時雨果正流放英國,為了詢問新書銷售狀況只能打電報給出版商。他只傳「?」,對方回以「!」。

除此之外,百分之九十九的驚嘆號都該砍了。讀研究所時一位立志成為詩人的學弟不時拿他的大作逼我拜讀。持平而論,寫得不賴,問題是驚嘆號太多。我據實相告,「驚嘆號是詩的毒,也是散文的毒」。

他辯稱驚嘆號是為了加強語氣,我回以:「語言精準便用不著加強;驚嘆號是『此地有銀三百兩』,無異昭告世人這裡有寶藏,快來挖金句!」他不服,又說「驚嘆號是畫龍點睛」,我說「驚嘆號是脫褲子放屁」。兩人為了驚嘆號當場鬧翻,從此未再聞問。據悉他沒成為詩人,畢業後在一家卡片公司負責文案,專寫金句。

歐陽博士(Dr. Edward P. Vargo)是我文學啟蒙恩師。我二十歲時,他教讀歐尼爾(Eugene O’Neill)經典名著《長夜漫漫路迢迢》。在他眼裡,這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劇本。我說沒感覺,他說等你年紀大一點。二十年過後我已四十,依然沒感覺,他仍說等你年紀大一點。又二十年過後:

 

「還是沒感覺,但請不要告訴我『等你年紀大一點』,我都六十了。」

「我不會,因為你沒救了!」

 

或許我真的沒救,對於一片哀鴻傷感的作品總神經質地排斥。然而我不認為《長夜漫漫路迢迢》偉大還有另一個理由──你猜對了──太多驚嘆號:

 

瑪麗:喔,我已經厭倦假裝這是個家了!你不願幫我!你連稍微勉強自己都不願!你不知道在一個家該如何自處!你不是真的想要一個家!你從來不要──甚至從我們結婚那天開始!你應該保持單身,住兩星級旅社,和你的狐群狗黨在酒吧作樂!

 

我知道瑪麗嗑藥之後特別激動,但作者似乎寫嗨了,也同樣激動。我曾經細數劇本有幾個驚嘆號,記得數到八十七幾便不支了。

 

作家如何看?

 

        有些作家(珍.奧斯丁、吳爾芙、喬伊斯)常用驚嘆號,顯然並不排斥;有些對它厭惡之餘還不忘勸人戒之慎之。《大亨小傳》作者費茲傑羅(Fitzgerald)曾勸人刪掉所有驚嘆號:「驚嘆號就是自己說笑自己笑。」犯罪小說家倫納德(Elmore Leonard)給的額度是「控制你的驚嘆號,每十萬字裡不能超過兩個」。驚嘆號對幽默文體傷害最大,這點沒有人比馬克.吐溫(Mark Twain)清楚:

 

說笑的人抖包袱不懂冷處理,反而大聲說出──每一次。印刷成文字時,不管在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他會以斜體強調,後面再加上吶喊連連的驚嘆號,甚至加括弧解釋哪裡好笑。這一切令人沮喪,令人想從此放棄說笑,從此過著較幸福的日子。

 

英國作家普萊契(Terry Pratchett)斷言:「一連五個驚嘆號絕對是瘋掉的跡象。」周杰倫寫過一首歌,歌名就叫「驚嘆號」:

 

哇 靠毅力極限燃燒 哇 靠鬥志仰天咆嘯

哇 靠自己創作跑道 靠!!!!!!!

 

沒聽過那首歌,很好奇那些驚嘆號怎麼唱。

        契訶夫出道時曾寫些幽默小品,其中一篇即〈驚嘆號〉。一名學校督察被同事嘲笑不懂標點符號,回家後翻遍以前寫的報告書,發覺工作四十年間未曾用過一次驚嘆號。他問老婆驚嘆號幹嘛用的,後者答以「用來標示愉快、憤慨、喜樂、盛怒」。他想,原來自己心如止水,不曾有過那些情緒。之後看到每一樣東西便覺得長得像驚嘆號,彷彿嘲笑他是無感機器,直到某天步入一個場合,在簽到簿寫下自己的名字後連加三個驚嘆號,突然間他感受一道「憤怒之光」,內心狂喜且因盛怒而沸騰:沒錯,這名號正是本爺老子我!

        無論用以表達什麼情緒,驚嘆號的作用不外是加強語氣。但哪時該用、哪時該捨不好判斷。底下這句:

 

                我再三叮嚀要他準時報到,他居然遲到!

 

我會選擇不加;「居然」、「竟然、「膽敢」、「豈料」這些用語本身已有驚嘆成分。記得古龍小說有這麼一句:

 

                她一絲未掛,只穿戴一對耳環。

 

若加添兩個驚嘆號地大呼小叫:

 

                她一絲未掛!只穿戴一對耳環!

 

太沒見過世面了吧。「看刀!」武俠小說常見動手前先來句鏗鏘有力的招呼,氣勢凌厲(但太有風度,怪不得少有一刀斃命)。可我覺得沉不住氣,鐵定不是高手。比較下面兩句:

 

                我會讓他死在我刀下!

                我會讓他死在我刀下。

 

若激情多於決心,我會用第一句;若決心多於激情,第二句。

很多時候,含蓄的陳述(understatement)可以更有效地傳達驚嘆。不過「淹水了!」絕對要加;「生日快樂!」最好加,以免壽星感受不到誠意。之前提到我太太為了垃圾亂加驚嘆號,底下出自情境喜劇的橋段則示範該加未加所惹來的麻煩:

 

「懂了吧?你的字條寫『麥拉剛生了小孩』,但是你沒加驚嘆號。」

「又怎樣?」

「算了,沒怎樣,我只是覺得奇怪。」

「奇怪什麼?」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的好友剛生下小孩,我留字條給你一定會加個驚嘆號。」

        「或許我用驚嘆號沒妳那麼隨便。」

        「你不覺得有人生小孩值得一個驚嘆號?」

        「喂,我只是寫字條,不知道必須傳達心情的規定。」

        「我只是以為當你得知我朋友生小孩多少會覺得興奮吧。」

        「好吧,我是興奮。我只是剛好不喜歡驚嘆號。」

        「給我聽好,傑克,你應該學習怎麼用驚嘆號!就像我現在說的話!我會在每一句加驚嘆號!之前那句加!這句之前那句也加!」

        「很好,現在這句也幫我加!再見!」 (《歡樂單身派對》)

 

專家怎麼說?

 

        文法家的任務是提供通用法則,因此不能像作家那麼霸道,放肆地抒發個人好惡。他們不至於說驚嘆號不好,但是沒有一位寫作指南作者不會告訴你,驚嘆號得節省地用、適當地用,用得恰如其分。至於「恰如其分」的準則,不但因人而異且因年代有別。《一次搞懂標點符號》作者認為驚嘆號適用於「感嘆句的句末」,如:

 

                我讀到此處,在晶瑩的淚光中,又看見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時再能與他相見!(朱自清〈背影〉,1925)

 

                我以後不能再學了!我學習法語到此為止!想起來真是懊悔!我懊悔從前逃課去找鳥窩,去薩爾河溜冰,浪費了多少時光!(Daudet《最後一課》,1873)

 

適用嗎?於十九世紀歐洲或二十世紀初中國,或許。過了浪漫情懷和傷感主義的年代,很少作家這麼幹了。

        卓瑞爾(Benjamin Dreyer)建議:「驚嘆號少用為妙。一旦過度使用驚嘆號,便顯得霸道、專橫,最終讀來令人厭煩。有些作家建議,每本書驚嘆號的數量不能超過一打,有些作家甚至堅持一輩子都不能超過這個數量。」他還說「凡是過了十歲且非漫畫從業人員,不應該把雙驚嘆號(!!)或雙問號(??)擺在句尾」。至於「?!」這個符號,萬萬用不可!

        涉及語意時,有些驚嘆號非用不可:

 

                The eggs are in the fridge, aren’t they?

                蛋在冰箱裡,沒有嗎?

 

The eggs are in the fridge, aren’t they!

                蛋在冰箱裡,不是嗎!

 

克里斯托(David Crystal)如此解釋:第一句是「不確定」(蛋應該在冰箱裡,但我不確定),第二句是「不耐煩」(你明知蛋在冰箱裡,還問!)。交談時我們無需擔心標點符號,只要改變聲調既可傳達第一句或第二句,然而換成書寫則需問號或驚嘆號提示語氣。

        日常應對的語氣常曖昧不明。例如說出「蛋在冰箱裡不是嗎」這句,口吻可以含混其詞,讓對方摸不清它是單純反問,抑或帶著敵意。若以文字表達,語氣不得不明確,沒有模糊的餘地,因為標點系統裡沒有一個介於「?」和「!」之間的符號。克里斯托認為問題的癥結在於:「標點迫使我們以非黑即白的方式表達,口語則不然;它迫使我們做出〔語氣上的〕區隔,口語則用不著。」比起白紙黑字,口語較為滑溜但很少造成誤解,因為面對面交談時,可當場釐清不明之處。假設上述例子是一段真實對話:

 

                「蛋在冰箱裡是吧」

                「蛋在冰箱裡不是嗎」

                「你什麼態度我只不過問你蛋是不是在冰箱」

                「我哪什麼態度我只是回答你啊」

 

目前只是鬥嘴,接下來兩人可以選擇吵得天翻地覆,亦可按下不表,留待秋後算帳。無論吵或不吵,當面交談的好處在於立即反應,書寫則辦不到。克里斯托說「標點符號的功能不只是再現口語。它的存在是為了使文字有條理」,因此必須謹慎。

        至於本書,除了用以模擬說話者口吻(引號裡的對白),以及不用引號但模擬談論對象的情緒以外,驚嘆號可免則免。

 

 

主要參考書籍

 

Crystal, David. The Fight for English. New York: Oxford UP, 2006.

班傑明.卓瑞爾(Benjamin Dreyer)。(《清晰簡明的英文寫作指南》。林步昇譯。台北:經濟新潮社,2021。

康文炳。《一次搞懂標點符號》。台北:允晨文化,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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