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年輕的妳喜歡李宗盛,現在,年輕的他喜歡五月天。
大一那年,十八歲與十九歲的中間,妳談了人生第一場戀愛,也是那一年,李宗盛出了他的第一張個人專輯《生命的精靈》。從秋天快步走到隔年的夏天,妳迅速修完初戀學分,雖然成績有點糟,可是過程溫潤而美好。如果人生是由許多長短不一的紀錄片組合而成,那麼,妳的初戀,只是一支極短篇,由彩色變成黑白,倉皇地結束在一個莫名的句點。
幾十年後回想起來,那記錄著懵懂愛戀的陳年短片,其中鮮少對白,卻充滿著背景音樂。那是年輕小李唱的歌,情深意切,一首接著一首,把該說想說卻來不及說的話,一口氣,替妳說個精光。
生命的精靈,會是多少五年級生的人生配樂與感情旁白?對妳來說,那些乘載著青春的音符,其實早已成為留在昨日的一把珍珠,兀自閃爍、明滅,與妳往後的人生並無關聯。有趣的是,在那之後,李宗盛寫了無數精彩的情歌,多半為人作嫁,造就了許多閃亮的明星,自己反而隱身幕後,成了流行音樂界的大哥。那個拿著吉他自彈自唱,把自己的故事勇敢唱出來的小李,停步在妳初戀的那一年,成為永恆的瞬間。
不約而同,你們都把一段青春無敵的故事留在那個年代了。往後的人生,美好的,醜陋的,穩妥的,起伏的,都平凡得理所當然。工作,婚姻,家庭,子女,一樣一樣把你們推著往前走,從青春的開頭走向了青春的盡頭。
過了幾個十年,妳暫時結束多年的旅外生活回到台北,有一天妳打開報紙,看到李宗盛演唱會的廣告,上面幾個大字忽地跳入眼簾:「既然青春留不住」,妳盯著這一行字,眼淚嘩啦嘩啦落下來。
妳一個人去聽演唱會,坐在數萬人的中間,彷彿坐在數萬個青春記憶裡面,每一個微小的曾經的愛恨情仇全部化成音符,在瀰漫著白色霧氣的空中載浮載沉,隨手一抓,打開一看,都是某個中年人塵封多年的純真往事。
你們彷彿被歌聲集體催眠,閉上眼睛,把生活中的壓力痛苦煩惱全部繳械,一個一個,乾淨而純潔,回到青春初始的某一天。
最後一首歌,山丘,離開催眠狀態的一道指令,把你們從無知青春瞬間拉回到哀樂中年,幕即將落下,妳在暗處無法控制地蒙面哭泣,歲月無情,妳確信,青春是無論如何再也留不住了。
過了一年,妳又來到李宗盛的下一場演唱會「還是當個大叔好」。十九歲的她與妳同行,坐在妳的身邊,冷眼看一場以文字與音樂為主軸的質樸演唱會,她那姿態,彷彿是來證明,當年五年級生眼中的小李在八年級生看來已經是一個大叔,而老媽,別懷疑,妳也已經是一個大嬸無誤。
這次,妳的心情大不相同,同樣一首歌,妳一面回頭探看當年的妳自己,一面轉頭望著身旁的青春少女,忙著在兩個十九歲之間來回擺盪,妳少了感慨,多了幾分比對的趣味,以及彼此靠近的溫暖。
她沒有妳那麼愛李大叔,或許她不能理解妳十九歲的老故事,可是她願意靠過來,努力想像老故事裡的老溫度。正如同,妳沒有那麼愛他們的五月天,可是妳也可以走過去,試著趨近他們的活力新世界。
長年在國外受教育的他們,對五月天的認識非常晚,一直要等到搬回台灣了才真正見識到這五個男生的奇異魅力,尤其是十六歲的他,向來追隨國外的樂團,沒料到也輕而易舉臣服在五月天的音樂裡。回到台灣的第一場五月天跨年演唱會,他理所當然成為便利商店裡守著ibon排隊搶票的其中一個年輕人。
他如願趕上五月天的音樂盛會。站在高雄巨蛋的搖滾區,他抬頭望去,四面八方黑壓壓的藍色燈海,浪來潮去一望無際,回過頭,一看,右邊是他的老媽,再過去是他的老爸,幾萬個年輕人裡最突兀的兩個中年人,手拿著螢光棒,等著阿信開口唱,屏息以待,比他還要緊張。
溫柔或狂野的音樂,炫目的燈光,攝人的特效,插天的舞台,以及會移動的巨象,妳來到一個妳所不認識的搖滾叢林。妳被兩個世代夾在中間,右邊的歐吉桑很節制地輕輕晃動五十歲的身軀,生怕驚擾了微疏的頭髮與微凸的小腹,妳左邊的小伙子,堅持把螢光棒讓給妳,雙手插在口袋,跟著節拍,波浪起伏著青春的肉體,沈浸在他自己的音樂光年裡。
而妳,是不屬於任何一方的時光迷航者。從不在KTV出醜的妳,豁出去了,大聲跟唱每一句歌詞,向來與舞蹈形同陌路的妳,盡情扭動忘了是十六歲還是四十六歲的身軀,上下跳耀左右扭動,完全無視於旁人的存在。
其間,當阿信出現在舞台邊緣的時候,妳跟著所有小妳二、三十歲的小朋友衝上前去,在幾乎碰得到他的一臂之遙,摀著嘴大叫:「天啊!他好帥啊!」一片混亂中,趕來護衛妳的十六歲少年冷靜地伸出手,環著妳因為過於激動而顫慄的肩膀,生怕一不小心妳會就此消失在人群之中。
妳早就已經不在那裡了,當妳忘記妳的年齡,開口唱,手舞足蹈,恣意猖狂,逼近他十六歲的青春,妳,已經不是現在的妳自己。
你的李宗盛,他的五月天,妳的老年代,他的新世紀。對於彼此的青春,你們可以愛,可以不愛,可以貌合,可以神離,可以大步走開,如果願意,當然也可以並肩而行。
青春凋謝與盛放的交會處,妳在這裡停下腳步,埋首寫下十八個故事,拉攏著五年級的妳與八年級的他們,以青春為墨,一點一滴,一字一句, 彼此靠近。
妳要的,僅只是靠近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