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天平的兩端一樣重嗎?──法庭實戰攻略
推薦序 每個人都該有個對的律師朋友/蕭雅全

有兩種人叫你做事你就做,不要討價還價,討價還價對自己不好:一個是你的媽媽,一個是你的律師。蘭天律師很客氣問我,可以幫她的新書寫序嗎?

你說呢?

來吧,從哪裡開始呢?從與律師當朋友說起吧。人能力有限,比如你很會做菜,但搞不定電腦──不論當機,中毒,或想裝免費軟體(別讓律師知道)──所以我們常說:「一定要認識個懂電腦的朋友。」更年輕的時候,為了想補強別種能力,我們說「一定要認識個讀女校的朋友。」現在,身處現代叢林,我們則說:「一定要有個律師朋友。」

但我們多半說說而已,並沒真的有。

我發現若統計全球笑話,最熱門的主角不是小明,是政治人物,極權警察,神父,以及律師。這表示很多人與我相同,認定律師是對面國的人,覺得自己被律師欺負的機會高過被保護,於是廣用精神勝利法來修理他們。我無法解釋別人或我心裡為何存在這條界線,可能我認定律師在乎的,正好與我在乎的顛倒。

但蘭天律師喜歡音樂,喜歡電影,認識之初,她對我提了一些她對台灣音樂的看法,不是法務的,是審美的,那些內容擄獲了我的心。

很久以前,我認識一個在國外讀書的人,我問她就讀科系,她覺得很困難解釋,就這樣對我說:「這世界有兩種人,一種負責寫秩序,一種負責遵守,我是學習前者的。」我至今仍沒搞懂她學的是什麼,但那個答案深深威脅著我。是的,依照《人類大歷史》一書的說法,智人虛構出許多信念與秩序,並讓人據以生存發展。那麼那些信念與秩序,你要嘛不理會,要嘛得了解,或至少有個了解它的朋友。

我是個藝術學校畢業的人,校園教育教導我如何面對自己,但不太教育我如何面對他人。世界紛亂,於是很多藝術人到了職場,不知該如何與雇主買家議價,或不知該如何拒絕被拗,更別說面對甲方所提,每個字都認得但其實完全不識的合約。

這樣無助的感受,我很深刻,在複雜的影片創作競合世界更是如此,於是理想的秩序,格外是安全的磐石。正如蘭天律師在她前作《如何面對合約》的觀察,我與我的同類(雖不見得是藝術天才)多半是「法律天兵」無誤,然而身處法治世界不識法律,實在很難保護所愛。人家說「為母則強」,我自覺必須學習現代叢林的法則,且決心與它一搏,正是來自想保護創作嬰孩的動機。

蘭天律師為我的創作提供了很多保障,從那刻開始,我不太開律師的玩笑。也許她隱隱地把我拉到線的另一邊,讓我感到安全。她的著作描寫了許多天兵的故事,我很慶幸現在她是詢問我可否代寫序,不是詢我可否入書?(或者其實我已在書裡?)

每個人都該有個,對的律師朋友。

(本文作者為電影導演,作品《范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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