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夢碎,所以我夢醒
我夢碎,所以我夢醒〈序〉

有一本書,我一次又一次打消了寫它的念頭,它卻一次又一次齧食著我,要我寫它。我說我已老去,我太重要了,我要珍惜餘生,寫一本本「大書」。它說它就是小中見大的「大書」,何妨一寫?你可以只花十七天就寫完它。我好奇為什麼十七天?它說就在「甜蜜的十一月」(Sweet November),花個十七天,出一口氣,也算甜蜜的一種啊。說得也是,我心動了。寫吧。一言為定。不多花,就十七天寫完,一言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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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二月,我花了四十天,寫了那本「大江大海騙了你」; 九個月後,我花了十七天,寫了這本「我夢碎,所以我夢醒」。其實,對我而言,寫這類書有點失之浪費青春,不,浪費老年。浪費老年,我知道,但我義憤之下,忍不住,還是一寫再寫,但求浪費的時間少一點。用十七天率爾完成此書,而不再是四十天,是我的進步。我七十六歲了,我率性,但我把浪費縮短了。

「我夢碎,所以我夢醒」,多麼生動的題目。滔滔者,天下皆夢也。夢不必反求諸己,可以是自己的夢、可以是別人的夢、可以新華春夢、可以金陵春夢、可以紅樓夢、可以黃粱夢、可以南柯夢、可以李伯大夢、可以胡茵夢。哦,她在夢碎之後,改名胡「因」夢了。夢碎使她不再芳草如茵、夢碎使她從絮果悟出蘭因,她落草了。

有夢大家做。有的夢是自己的、有的夢是別人的;有的夢是個人的、有的夢是集體的;有的夢是癡人的、有的夢是蝴蝶的。不管什麼夢,其實單純醒來都不算真醒,要夢碎了,才算夢醒。

因為好夢太少了,噩夢太多了。有人自己本身就是噩夢,雖然有個美麗的名字,例如胡茵夢。

這本書一點也不佛洛伊德(Freud),佛洛伊德的偉大,是他發現了夢的成因,獨揭千古之祕;佛洛伊德的荒謬,是他企圖細部解析這個夢那個夢,結果陷於解夢猜謎。叛他而去的學生容格(Jung)步武乃師,但也是徒勞,玄虛以沒。我這本書,絕不陷入精神分析學家的窘局,而是隨機抽樣,就人世面、眾生相切入。不糾纏在夢的學理,而落實在夢的表象,從表象看它的起落,不是「事如春夢了無痕」,而是「事如噩夢長破碎」,所以,我說,這書一點也不佛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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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七十六歲,行年八十,一切從心所欲,逾矩何傷。信筆為文,行雲流水,生猛隨意。要把書怎麼寫,一切隨我高興。不論我怎麼恣肆,都有「大頭腦」串燒其中。因為頭腦好,所以光從書名,就可以發微、可以啟智、可以縱橫、可以笑傲。環顧當今之世,論「大頭腦」,無出李敖之右者,當然也無出其左者。李敖以自大玩世,然亦偶與生民同夢,人夢己夢,如其仁也。這本「我夢碎,所以我夢醒」,非自脫也、碎中有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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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不論古今中外,從來沒有這麼多的人,在這麼小的島上,失敗得這麼久,卻有足夠的時間給死屍化妝、給臭史彌縫、給孽種洗腦、給歷史工作者吃迷幻藥,最後,還演變到龍應台式混頭腦,居然向失敗者致起敬來。
我實在看不下去,所以要拆穿他們。拆穿有時要拿出實證,所以會浪費更多的時間。但為了「正色」,也就花了。

正的,就是紫色。

紫色的可惡是它趕走紅色又冒充紅色。如果它就是本來顏色,我們還可理解,但它不此之圖,卻冒充起紅色來,就太不像話了。「惡紫,以其亂朱也。」難怪古之聖人要特別討厭它。

我是今之聖人。說我是聖人,或惹淺人冷笑。王陽明說做聖人我做不到,但聖人做我,也難逾我。我的「李敖聖人論」,發端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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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七十五歲以後,漸棄電視口伐,回歸書房筆誅,由於人已老去,乃珍惜餘生,把打擊面放寬,著眼在全世界,此我之「全球化」也。自不拘於中國問題,更不拘於中國的那一個小省的問題了。

我息交絕遊,每天工作十八個小時,有時累了,不是停下工作而是掉換主題,用掉換主題的方法聊作調劑。有時候,一些被我「活埋」了的舊主題會「窺伺」我,彷彿邀我為它們花點時間、為它們來上幾筆,寫個百八字也好。這些被「活埋」了的主題,雖然不夠「全球化」,但是中國仍需要這些主題來打擊魔鬼。規畫天堂的人,也別忘了打擊一下下界的魔鬼啊。

被「窺伺」多了,我有時會心軟、會手癢。就花個二十分鐘、半小時吧,把塵封的辛苦累積的大量資料,垂憐一下吧。

終於我推出了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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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來越覺得我只剩下寫書的小世界。在小世界裡寫大書。其他非大書的寫作,都不能暢所欲言,冥冥中總覺得有「一九八四」(Nineteen Eighty-four)故事中的「老大哥」在虎視、在冷眼,寫得非常不自在。在新浪網微博寫的每則一百四十字框框,就是如此。雖然五個月內來了二百五十萬讀者,但是他們只看到一百四十框框內的我,他們看到的不是一百四十個字,而是一百四十分之一的我,許多時候,我把我自己越寫越小了。

還是寫大書吧、寫我能在中國東方的一個島上隨我高興寫出來的書、逍遙出來的書。也談不上什麼銷路,只是留下「書種子」而已。留下「書種子」多麼重要,它象徵亂世中國或治世中國裡,還有活人、獨處一室光芒萬丈的活人。

從大書標準看,這本書實在不夠大,但我還是支出十七天,把它完成了。有點應時的味道,正鬧選舉,我隨緣隨性、予取予求,要罵個痛快,就淋漓起來了。

為了放鬆我頸部背部與腰部,我躺著仰著寫,頭枕枕頭,大腿下也墊了個枕頭。稿紙夾在夾板上,左手執板下角,右手以PILOT G-2 O5鋼珠筆寫出,不拘字形,鬼畫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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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夢碎,所以我夢醒
人道是「辛亥革命」一百年。
人道是「辛亥革命」是公約數。
海峽兩岸要公約數。扳起指頭,有多少公約數?

和平、互信、通航、買賣香蕉...都是公約數,沒有爭議。再拉高一點吧,熊貓怎麼樣?熊貓在台灣叫貓熊,好吧,就貓熊。貓熊怎麼樣?看來效果有限。貓熊不大好做政治發揮;故宮呢?故宮辦了兩岸合璧的「富春山居圖」,發揮了一時公約的效果,可是久了,除了逃避現實的藝術批評者,沒人再富春了,作為公約數,也不能持久了。還是孫中山吧,孫中山通吃了革命,又死得早,又紅又專、又藍又鑽,就是他吧,可是整年炒作孫中山,弄得毫無新鮮感了,找個應時一點的吧。於是,「辛亥革命」應運重生了。二○一一年,正好是「辛亥革命」一百年。就是它,大家公約一下,就炒它吧。唯一落差是海峽那邊,重點放在「辛亥百年」上;海峽這邊,重點放在「建國百年」上。「辛亥百年」當然不等於「建國百年」,因為「辛亥革命」建出來的「中華民國」,早就在一九四九三十八歲時亡國了。可是海峽這一邊不管,由小白臉馬英九帶頭唱大花臉,硬要舉辦「建國百年」活動呢。這不但與史實不符,並且非常非常非常不要臉。若說辦的是「冥壽」,也就罷了。馬英九辦的偏偏不是「冥壽」,而是「活見鬼的生日」,這就坐實自己真是不要臉了。馬英九政權說「中華民國」的台灣占中國領土千分之三。請問千分之三可以代表中國嗎?並且,一代表就代表六十多年嗎?不要臉的馬英九政權說自己「小而美」,有代表性,這就令人納悶了。男人身上有千分之三的凸出物,難道「中華民國」以此自居嗎?如所剩的千分之三的確如此精華,諒也自成一說,只是司馬遷的大頭不以為然而已。總之,不管那個百年,都是百年夢碎。夢碎是殘酷的,卻是重要的。因為只有夢碎,才使我們夢醒。

  我夢碎,所以我夢醒。
  我夢碎,所以我夢醒。
  讓我們一起夢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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